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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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春游活动的通知

作者:T 发布日期:2019-04-30

 

学校各分工会:

 

根据《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鄂工发(20186]的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工会工作安排,决定以分工会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春游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限于省内,且须当日往返。

 

二、活动时间:4月初起至6月止,活动安排在双休日。

 

三、经费支出标准:人均不超过200元,含往返交通费、保险费门票、讲解费,确需途中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

 

四、有关要求:

 

1.分工会出游前应据实填写《分工会春游活动审批表》;

 

2.分工会组织春游活动,可委托专业机构承办,但不得前往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

 

3.对因事不能参加分工会春游活动的工会会员,由各分工会汇总名单报送学校工会,校工会将集中安排一次春游活动。

 

 

 

学校工会

 

20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