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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真做好我校第四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2021-11-01 20:46  

    学校各分工会: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我校第四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两代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21年3月召开。为提高代表的整体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根据《湖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及《工会法》等有关法规,现就第四届“两代会”代表选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选举原则

    1.代表的产生须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充分酝酿讨论,由选举单位按照选举程序依法选举产生。

    2.代表资格审查,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初审,报学校“两代会”筹备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认定,方可成为正式代表。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一)代表资格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且为工会会员,均有当选为代表的资格。

    (二)代表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高职教育事业,关心学校改革和发展,工作勤奋努力,业务能力强;

    3.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既敢于发表意见,又有较强的大局意识,能真实地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4.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热心为群众说话办事,不谋私利,勇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选举办法

    1.代表的选举工作,以分工会为选区,在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的指导下,由分工会主席负责实施。

    2.按照教代会相关文件规定,教师比例不低于代表总数60%的原则,各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公共教育与实践学院按本单位人数16%的比例下达代表指标,其他部门按本单位人数15%的比例下达代表指标(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各选区选举代表应注意老、中、青年龄结构的合理搭配,女教职工、少数民族、民主党派人士和工人应占一定的比例。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教代会有关规定,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选为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所在分工会参加选举,不占所在分工会的代表名额。

    3.各选区候选人应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分工会及党总支商定,报学校工会审核确定后正式选举。

    4.正式选举时,召开分工会全体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各选区需有全体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教职工半数才能当选,若都超过半数,则以得票多少为序排到应选人数为止。

    5.代表选出后,由各选区将选举结果(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和代表填写的登记表(见附件2),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学校工会。

    四、工作要求

    1.“两代会”是全校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工作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两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真正把有政治觉悟、民主意识、大局意识和具备参政议政能力、有群众基础、为人公道正直的教职工选到代表中来。

    2.目前学校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请各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积极支持、配合各分工会严格依法开展选举工作,要求在2020年11月中旬完成学校“两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3.本届代表候选人名单,请于2020年11月15日前交学校工会,正式选举代表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第三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第三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登记表

     

     

     

    中国教育工会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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