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分工会:
根据《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鄂工发[2024]2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工会工作安排,决定以分工会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春游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限于省内,须当日往返。
二、活动时间:3月中旬起至6月中旬止,活动安排在双休日。
三、经费支出标准:人均不超过200元,含往返交通费、保险费门票、讲解费,确需途中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
四、有关要求
1.本次春游活动须在各党总支(支部)书记的直接领导下,由分工会主席具体组织实施,在开展春游活动前须做好交通、饮食安全等相关预案。
2.分工会组织开展春游活动,可委托专业机构承办,但不得前往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
3.分工会出游前须填写附件:《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分工会春游活动审批表》,并请分工会按照参加春游活动的教职工实际人数据实结算。
工 会
2025年3月11日